梁冠中人物簡介
梁冠中[1]
梁冠中,男,原呼和浩特市局南地分局局長
[2] 。
梁冠中涉及案件
梁冠中案件經過
梁冠中原是中國河西化工機械公司的企業局局長(即呼和浩特市局南地分局)。2000年,梁冠中結識了29歲的有夫之婦李秀清,二人迅速打得火熱,曖昧關系趨于公開化。2003年末,為達到長期姘居的目的,梁冠中資助李購買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新房及一輛“寶來”轎車。致使李在情網中越陷越深,要求梁拋棄結發之妻納她為正室。梁冠中在李秀清的威逼之下,寫下了結婚保證書,并承諾2005年一定娶李為妻。梁冠中為了保住自己的名譽、地位和家庭,開始策劃殺掉李[3] 。
審理查明,被告人梁冠中與李秀清之間存在不正當男女關系,因人多次向被告人梁冠中提出讓其離婚的要求而產生矛盾、并經常為此而爭執,被告人梁冠中遂產生了李秀清的意念。2004年3月,被告人梁冠中多次找其表弟被告人魏進,要求其幫忙教訓李秀清,并帶領魏進指認了李秀清的住所。2004年4月14日中午,被告人梁冠中再次找到魏進又提出此事。當天下午,梁指使魏進到李的住所確認了李在家,二人于當晚7時許,一同駕車前往人李的住所。途中二人購置了鐵扳手、鐵鍬、菜刀各一把、尼龍編織袋數個。晚8時許,二被告人到達人李的住所,梁冠中*入李秀清家中,被告人魏進在樓下通過打電話并以購房為名也進入李秀清家中。因被告人梁冠中將人李秀清手機中的信息刪除,而與人李秀清發生爭吵并撕扯起來,這時梁冠中示意魏進動手,被告人魏進持鐵扳手猛擊李的頭部后頂枕部數下,李秀清當即倒地并呼救,魏進扼住李的頸部,將其扼死于衛生間門口,二被告人確認李秀清死亡后,用尼龍編織袋和車衣將尸體包裹后搬到李的“寶來”車后備箱中,駕車離開現場[3] 。
為毀滅證據、掩蓋事實,被告人梁冠中又指使魏進返回現場進行清理,期間被告人魏進將李秀清三星牌T108手機一部占為己有。經呼和浩特市價格認證中心估價鑒定,手機價值人民幣1485元。次日,被告人梁冠中伙同魏進將人右臂、頭顱、軀干肢解后,分別埋于3處。之后,梁冠中給魏進人民幣300元,讓其把載尸的寶來車洗凈后處理掉。被告人魏進順路將鐵鍬扔至呼(市)涼(城)舊公路114.13公里南路基下,又將包裹尸體的車衣、編織袋、及菜刀在呼涼公路155.6公里處焚燒。被告人魏進將車清洗后棄至山西省大同市。被告人魏進于次日返回呼和浩特市,被告人梁冠中于2004年4月18日給魏進人民幣2000元,讓其離開呼市。經法醫檢驗鑒定,人李秀清系機械性窒息,合并顱腦損傷死亡[3] 。
梁冠中巧遇
2000年1月29日,29歲的李秀清陪著丈夫汪壽如到呼和浩特市局南地分局拜訪老同學。酒足飯飽后搓,一位中年男子在前呼后擁下走進門,人們立即起身行禮打招呼。經介紹,李秀清得知此人竟是響當當的直屬企業———中國河西化工機械公司企業局\(即呼和浩特市局南地分局\局長梁冠中。
梁冠中在桌上有些心不在焉,一雙色迷迷的眼睛在李秀清豐滿的胸脯上掃來掃去。臨別時,梁冠中悄悄向李秀清索要了。
從此,李秀清經常接到梁局長的電話問候和辣的手機短信。于是,她時常光顧南地分局,每次受到梁冠中的熱情款待。在桌上,梁局長為討紅顏開心總是有意輸牌,識趣的麻友跟著眾星捧月,李秀清的虛榮心獲得極大的滿足。
李秀清的買了一輛客車跑運輸,梁冠中知道后主動幫忙,僅一天時間就辦完了上牌和營運手續。李秀清次領略了權力的魔力,“梁哥,你真是神了!”美女的崇拜令梁冠中熱血沸騰,他猛然一把將李秀清摟進懷里。
李秀清在獻身后講述了自己的情史:1971年她出生于內蒙古和林格爾縣城一個普通工人家庭,從小就是個美人坯子。1988年,李秀清結識了剛從內蒙古學校畢業的汪壽如,幾個月的熱戀后,年僅17歲的李秀清退學嫁給了這位警官帥哥,第二年他們的女兒呱呱墜地。
婚后的李秀清極力扮演賢妻良母,小家庭過得溫馨而幸福。汪壽如不到30歲便當上了和林格爾縣某鎮所長,并在呼和浩特市購買了一套商品房,將家搬到了大城市。
梁冠中沒想到,自己到的這位美女不僅是一個11歲孩子的母親,而且還是一位年輕警官的太太。李秀清說:“一夜情點到為止吧,玩真格會走火的!”沒想到,局長色膽包天:“我老梁天不怕地不怕!”[2]
梁冠中紅杏出墻
出軌后,李秀清也曾有過對丈夫的深深愧疚,但梁冠中的一個電話,又讓她魂不守舍。此后,高級賓館的客房成了他倆流動的“家”。
令李秀清感到虛榮的是,這位局長不像其他好色官員那樣躲躲藏藏。梁冠中敢于帶著李秀清在局出雙入對,毫不遮人耳目。然而就在梁冠中春風得意時,有人寫信舉報了他的風流韻事。局派員調查后,找梁冠中談話,梁冠中表示立即與情人一刀兩斷。
然而,這位局長事后并沒有抽身隱退,只是將婚外情轉移到地下。為了與年輕11歲的長相廝守,梁冠中出資16萬元購買了一套130平方米的豪宅贈予李秀清,為她添置了全套家具,還以夫妻名義,購買了一輛“寶來”轎車贈送李秀清,并利用職權給“寶來”安裝了牌照。
嬌妻紅杏出墻,難逃警官丈夫的眼睛,汪壽如嚴厲警告了妻子,讓她“好自為之”,李秀清有些不寒而栗。她開始有意識地給自己的婚外激情降溫,深居簡出起來。這樣熬過了一個月,李秀清呆不住了,她給老公留下一封“分手信”,毅然決定拋夫別女。
李秀清作出這一決定的另一心理原因是,她覺得在兩支槍口之下玩婚外情實在太危險了。2003年年末,李秀清將14歲的女兒轉到一所寄宿學校,然后了無牽掛地直奔“新家”[2] 。
梁冠中殺人滅口
魏進原是重慶合川市石灘鄉一個農民,在梁冠中的關照下,魏進來到呼和浩特市開了一家餐館,生意紅紅火火,還買了房子,將妻兒老小都接來團聚,他因此對局長姐夫感恩戴德,但叫他提著腦袋去殺人,魏進嚇得雙腿發抖。
2004年4月14日,梁冠中再次將魏進叫去商量“除妖”之事,魏進知道躲不掉了。于是,兩人當晚駕車直奔李秀清的住處,途中購買了作案工具。晚上8時許,梁冠中*入李秀清房屋,一把將她的手機奪過去,將通話信息全部刪除,隨后電話通知魏進進入房間,將李秀清殘忍,把尸體搬到李秀清的“寶來”轎車尾廂里開走。當晚,魏進受梁冠中指使返回李秀清房間清理現場,并將李秀清的“撒嬌”擺放在梳妝臺上,造成李秀清尋短見的假象。次日,二人將尸體分解后,分別埋于呼涼公路30.17公里和40.5公里處。之后,梁冠中又指使魏進將作案工具“寶來”轎車開到山西大同市丟棄。
梁冠中揭發
法庭還查明,被告人梁冠中在羈押期間了他人行為,并經機關、基本屬實,具有立功表現。
但認為,二被告人殺人、碎尸手段極其殘忍,極其嚴重,社會危害和民憤極大,梁冠中在羈押期間,提供了他人行為的重要線索,使案件得以偵破,雖有立功表現,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八條款對被告人從寬處理,就本案而言并非應然結果,應其依法可不予從輕和減輕處罰。為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權利和財產不受侵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二十五條款、第三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五十七條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通則》百一十九條、百三十條之規定:判處被告人梁冠中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魏進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決定合并執行死刑。二被告負連帶民事賠償費233768元[4] 。
梁冠中案件進展
梁冠中注射死刑
2005年9月22日[5] 上午,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對故意殺人犯梁冠中、魏進進行了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梁冠中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殺人罪、盜竊罪判處魏進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5] 宣判后,二人被押赴刑場執行注射死刑。[5]
梁冠中與女兒抱頭痛哭
一審宣判后,罪犯梁冠中、魏進不服,提出上訴。經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依照相關規定,核準罪犯梁冠中、魏進死刑。
刑前,梁冠中經過同意,與其女兒及家人見面。梁冠中與其女兒抱頭痛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