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熱性能的高溫試驗
耐熱性能的高溫試驗須采用與防爆型式整體有關的塑料外殼或外殼的塑料部件來確定 ,這些外殼或部件應儲放在相對濕度為(90±5)%, 溫度高于高工作溫度 (20士2)℃但至少為80℃的環(huán)境中持續(xù)儲放四個星期。
在高工作溫度超過 75℃的情況下 ,則用溫度為(95±2) ℃相對濕度為( 90士5) %,兩星期的儲放時間代替上述規(guī)定的四星期的儲放時間,然后把外殼或部件放置在溫度高于高工作溫度( 20士2) ℃及正常環(huán)境濕度的試驗箱內兩星期。
耐熱性能的低溫試驗
耐熱性能的低溫試驗是通過與防爆型式完整性有關 的塑料外殼和外殼 的塑料部件來確定 的,外殼和外殼部件放置在按規(guī)定降低到低工作溫度的環(huán)境內2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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